草案二审后,公众也能提意见
2014年03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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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雾霾、食品安全问题等,都列入了今年的人大立法计划。”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伟程分析说,这反映出现在人大的立法工作更多地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工作报告提出,抓好立法项目论证,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健全法律出台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制度。加强立法调查研究,找准立法重点难点,探求科学应对之策,切实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杨伟程介绍,立法后评估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一项新举措。立法二审同样公开征求意见。 
  傅莹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为提高立法质量,人大要让社会公众更多地参与我们的立法。比如在审议法律草案的过程中,不仅是初审(第一次审议)时向社会公布,第二次审议之后也要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介绍,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是民主立法的重要途径。2008年4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一般都予以全文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这标志着常委会公布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从“特例”进入“常态”。 
  杨伟程坦承,在立法公众参与度方面,以前更多地注重征求专家、部门等的意见建议,但普通公众参与度并不高,法律草案二审也公开征求意见,将促使公众参与度有效提高。 
     本报记者 李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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