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不许只售不租
市物业办称,春和景明非法物业问题已交执法部门解决
2014年05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5月27日讯(记者 蓝娜娜) 27日,青岛市物业办相关负责人参加网谈时介绍,根据相关规定,车库应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对于春和景明物业不合法问题,目前已移交李沧区执法局负责查处。
  27日,青岛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崔静做客民生在线,就“物业的使用与维护政策”与网民在线答疑。有网友提问,小区车库车位只售不租是否合法?崔静答复,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车库租赁费的标准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确定。目前《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对开发建设单位车库只售不租的行为未设定处罚条款,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 
  有网友反映,李沧区春和景明二期物业无合法手续,物业费制定全由物业说了算,业主该如何维权。对此,崔静回复,据了解,春和景明小区未按招投标程序选聘物业,对于业主反映的问题,目前已移交李沧区执法局负责查处,所辖街道办事处也正在协助配合相关执法工作。
  按照相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已入住面积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自首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的,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三十日内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召开首届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此外,可根据业主意愿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聘广大业主认可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物业管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