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工伤保险参保职工91.3万人
年人均享受待遇水平10年涨三倍多
2014年05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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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7日讯(记者 张童 通讯员 沈远清 焦玉姣) 据悉,今年是《工伤保险条例》实施10周年,淄博市工伤保险统筹工作于2000年开始,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形成了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2011年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扩大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工伤认定的范围、简化工伤认定程序、大幅提高工伤保险待遇。
  此外,同步规范各项操作流程,保证工伤保险待遇准确、及时、足额发放,除用人单位垫付的医疗费和工亡人员一次性待遇外,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一次性待遇全部实现了社会化发放。工伤职工手拿银行卡,可以方便快捷地在就近银行领取工伤待遇。
  根据淄博市社保处提供的数据,截至2013年年底,淄博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共计91.3万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金额逐年增大,年人均享受待遇水平从2004年的0.765万元逐步提高到2013年2.620万元。
淄博市2004-2013年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情况(万元)
  图解:自《工伤保险条例》颁布至今,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金额逐年增大,年人均享受待遇水平从2004年的0.765万元逐步提高到2013年2.620万元。(数据来自淄博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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