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15分钟内不应收费
2014年06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绿色家园小区外的停车场,经过备案了,可以收费。”莱山区物价局收费科的一工作人员表示,虽然该停车场以前为免费停车场,但是产权在物业,物业可以在物价局备案后对停车场收费,“随着车辆增加,物业维护费用增加,是可以收费的。”
  该工作人员表示,在市物价局下发的文件中,绿色家园小区外的停车场属于三类,停车场按照计次收费,“晚上从8点开始,只要进入停车场即为一次,每次3元。”但是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停车15分钟内是不收费的,只要车主有确凿证据,证明停车是15分钟内被收费,可以到物价部门举报,物价部门可以要求停车场退还停车费,并责令其整改。
本报记者 修雪皎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