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工程后受伤,谁承担赔偿?
2014年06月24日 来源:
齐鲁晚报
![](../../../img2014new/pdf.gif)
【PDF版】
律师简介
董瑞富,山东聚祥律师事务所律师。
读者咨询
我是莒县人,跟一个朋友干工程5年了。今年我承包了他一个工程,但是不小心从脚手架上掉下来了,左脚掌摔成骨折。他支付了几百块钱医药费后,就不管我了,还说工程承包给我,就不关他事了。我该怎么办?
律师答疑
根据你的陈述,如果是你从朋友处承包了工程,那么你们双方则是承揽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你在工作中受伤,你朋友原则上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你朋友在选任、指示或相关要求存在过失的,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报记者 王裕奎 整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Public/GGimages/ewm.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