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传消费凭证被要求一次还清
银行:签约条款中已写清,请客户按要求上传
2014年06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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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6月23日讯(记者 赵兴超) 市民李先生使用信用卡现金分期,每期按时还款,却收到银行催要消费凭证的消息。原来,各银行均规定使用现金分期必须上传消费凭证,发票、小票、收据和签购单均可。持卡人如果没及时上传,银行有权要求持卡人一次性还清剩余分期款项。
  “我的现金分期每期都按时还款,怎么突然被要求一次性还清剩余几期呢?”一周前,市民李先生被要求把剩余3期的分期款项全部交清,而他前三期都是每月按时还款,也没有出现逾期记录。原来,年初李先生使用一家银行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分6期共现金分期7000元,前3期每月偿还都准时。
  李先生咨询客服被告知,因为他没有上传消费凭证,所以银行要求他第四期时一次还清剩余三期款项。李先生才想起当初办理时,工作人员也曾告诉他,要留好消费的账单、发票等凭证,拍照上传。“一忙起来就把这个事给忘了。”李先生说。
  23日,记者从泰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开通现金分期业务的银行相关部门了解到,各行大多都要求持卡人在一定时间内,上传消费凭证。“除了按时还款,最重要的就是上传消费凭证了,这也是银行降低风险的一项举措。”一家国有银行大堂经理说,这是因为现金分期是银行为持卡人大宗消费周转而做的,如果持卡人未把资金用于正常消费途径而是挪作民间借贷等非法途径,银行就面临巨大风险。
  记者查询多家银行信用卡现金分期规则了解到,各行都对现金分期用途做了规定,不得用于购房、股票、期货等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仅限于消费(包括装修、家电、旅游、医疗等)。业内人士表示,持卡人需要注意的是,必须保留现金款项的相关消费凭证,可以是正规发票、刷卡小票、收据等,否则银行按照持卡人同意的签约条款,可以要求持卡人一次性还清分期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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