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不等于“绝症险”
癌症患者快速获赔并欣然加保
2014年06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重大疾病保险保的是绝症,都是治不好的,从这一点上来看,重大疾病保险没啥意义”——这可能是很多人对重大疾病保险的误解。
  最近,太平人寿保户杨女士的理赔实例再次证明了这个普遍存在的想法是对重疾险的一种“误读”。患有癌症的杨女士经过手术治疗已基本痊愈,由于其丈夫曾为她投保了太平人寿的重疾险,她顺利获得了11.4万余元的理赔款,深切感受到保险为自己带来的贴心保障。收到理赔款的杨女士一家对太平人寿的快速理赔感到很满意,欣然决定为刘先生和孩子都增加一份保险保障。
  杨女士今年38岁,患病前身体一直很健康。2005年8月,其丈夫刘先生为她投保了太平人寿“福禄双至”终身寿险,保额为10万元,同时还投保了太平综合意外伤害保险等4个附加险,年交保费共计4674.5元。
  一年前,杨女士无意中感到自己的右颈部长了一个核桃大小的肿块,但没有任何不适症状,她以为是上火,并没当回事。然而,随着肿块越长越大,杨女士出现了声音嘶哑、憋气等症状,经医院诊断为甲状腺癌。今年5月,她入住天津市肿瘤医院接受手术治疗。一个月后,她顺利出院,并积极配合后续的化疗,手术后身体状况良好,可以说是已基本痊愈。整个治疗过程共花费医疗费2万余元。
  虽然2万余元的医疗费用不算庞大,但对于这个普通家庭来说,依然是笔较大的经济开支。就在这时,刘先生想起曾经为妻子投保过的重疾险,于是他迅速与太平人寿取得联系,询问相关理赔事宜。6月27日,杨女士向太平人寿正式提交理赔申请。6个工作日后,太平人寿完成整个理赔流程,给付11.4万余元理赔款。
  重大疾病保险对于投保人来讲是比较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重大疾病保险,简而言之就是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不易治愈的特征,但并不能说重疾保险就是“绝症保险”。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可以治愈,也无论发生多少医疗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

(刘学静)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