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综合录取探索平行志愿
2014年06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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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点外家长排起长队。
  本报通讯员 陈东明 摄
  根据《2014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中考的录取依据是,将初中学业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地理、历史、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等学科学业考试、考查和测试原始成绩(满分810分)作为录取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成绩相同的,依次参考各学科学业考试成绩等级、基础素养评价等级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高等级多者或成绩高者优先。
  各区县登录高中阶段学校网上招生平台汇总提取考生志愿信息,并按程序依次录取,提交录取结果。首先,分区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1的比例划定区县提档分数线,然后,在区县提档线以上,满足基本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照录取依据依次择优录取指标生、规模内剩余考生,最后录取三限生。在划定的范围内不能满足招生计划的,可以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最低控制在区县提档线以上。
  今年提出“有条件的区县可以探索实行平行志愿报考方式”。即,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首先,将本区县内所有考生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然后依次检索考生所报一、二志愿,按照条件进行一次性录取。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高分落榜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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