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注射液流向全部查清控制
市食药监局成立调查组调查齐都药业,企业已召回问题产品
2015年02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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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8日讯(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朱海升) 1月29日,有媒体曝光标识为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批号为C13042201)内有类似毛发状异物,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派出检查组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要求企业立即确认产品流向,查找问题原因。
  据市食药监工作人员介绍,企业于1月29日对问题产品进行了主动召回,目前该批产品按照召回程序,流向已全部查清并完全控制。2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产品质量问题的通告》(2015年第4号)后,市食药监按照通告要求,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会同省局调查组对企业展开联合调查,责令企业立即开展全面自查,查找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采取全面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和管理,切实承担药品安全的主体责任,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目前调查组正在企业进行进一步调查,市食药监也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1月29日,有媒体报道长春市一诊所反映齐都药业生产的一瓶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批号为C13042201)有类似毛发状异物,此事一经发出,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据悉,齐都药业于2月7日在企业官网上发布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道歉信,称该涉事产品在协调处理过程中被业务代表摔碎,公司承认上述事实,承担全部责任。事件发生后,齐都药业对该批次产品实施召回。并组织专业人员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各个环节进行自查,排查分析问题原因,还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由此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齐都药业表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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