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婚纱照尽量别打“提前量”
今年涉及消费投诉92件
2015年05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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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7日讯(见习记者 张玉岩 通讯员 翟玉红 杜陶羽) 6日,记者从济南市工商局获悉,今年以来工商部门共受理涉及婚纱摄影的消费投诉92件,涉及单方面改变拍摄计划、影楼跑路等情况。
  市民朱先生准备7月份同女友完婚,两人提前预交2000元订金,同婚纱影楼签订了拍摄协议。可随着天气转暖、婚期临近,朱先生同影楼敲定拍摄时间安排时,却被告知原定的三亚外拍计划因为目前预约人数超额,需要另换拍摄地点。经工商人员调查,拍摄协议明确标注了拍摄地点为“海南三亚”,也没有注明更换拍摄地点的违约责任,协调影楼为朱先生办理了退款手续。
  工商人员建议消费者,不要被一些摄影机构推出的低价套餐诱惑,在签订预订合同时务必写明拍摄时间、地点、设备、服务人员、相片和相册的规格标准等方案细节,以及单方面更改拍摄计划的违约责任,并在预订后尽早完成拍摄和选片、取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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