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货车右拐时与二轮摩托发生事故
肇事致人死亡,逃逸5小时被抓
2015年05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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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7日讯(记者 张帅) 4月30日18时31分,长清交警大队接群众电话报警称,在104省道去往双泉的路口处,一辆货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人郭某某(女,长清区马山镇人)被车辆碾轧当场死亡,随后货车逃逸。接到报警后,长清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并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查应急预案”,成立专案组。值班民警加班加点,经过查找线索,走访群众,排查嫌疑车辆,5个小时后肇事司机被查获,民警只用了11个半小时便将该案破获。
  在事故现场,事故目击者称肇事车辆为一辆重型货车,其他情况不明,这给案件侦破带来了难度。长清交警大队民警按照分工,兵分三路,一路由事故中队民警对现场继续勘查,不放过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一路由五峰中队民警走访肇事车辆逃逸线路沿途村庄群众,深入排查嫌疑车辆;一路由事故中队民警调取沿线的卡口监控录像,通过案发时间前后时间比对,排查肇事嫌疑车辆。
  专案组民警经过对一百多辆车的排查,十多个小时监控录像的细致分析、研判,锁定一辆内蒙古牌照的自卸低速货车有重大交通肇事嫌疑。随后专案组民警立即赶赴齐河查找该车辆,经过3个半小时的细致走访、排查,于当日23时在齐河县赵官镇将犯罪嫌疑人王某磊(男,德州市齐河县人)及其驾驶的自卸低速货车查获。 
  随后专案组民警将嫌疑人带回长清交警大队,连夜对其进行突审。经过民警六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在事实和证据面前,突破了嫌疑人的心理防线。最终王某磊如实供述了驾驶自卸低速货车沿省道104线,由北向南行驶至漩刘路路口右转弯时,与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郭某某死亡的事实。事故发生后,王某磊存有侥幸心理,连夜驾车逃离现场。目前,王某磊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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