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居民挣钱多了,花得也不少
一季度烟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41元,人均消费支出4985元
2015年05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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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7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曲一哲) 近日,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对外发布数据,2015年一季度,烟台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41元,同比增长9.2%,人均消费支出4985元,同比增长10.1%,居民收支均保持稳定增长。  一季度,烟台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37元,同比增长7.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61元,同比增长10.7%。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出城镇居民3.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工资性收入仍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全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272元,同比增长10.6%,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6.7%。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幅明显大于城镇居民,全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828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1.0%。转移性收入是拉动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全市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1022元,同比增长14.3%,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3.6%。 
  挣得多了,居民花得也不少。一季度,烟台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985元,同比增长10.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199元,同比增长9.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243元,同比增长10.1%。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增幅高出城镇居民1.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消费支出差距进一步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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