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下午,聊城市教育局还出台意见加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风考纪,要求高考期间各县(市、区)与各考点、各考点与考试工作人员都要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谁出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不允许一个考场出现考试秩序混乱、丢失考卷和出现雷同卷;不允许出现不可弥补的疏漏和错误。
针对考生的资格审查,提出继续做好高二学生指纹信息采集和高考期间的复验工作,禁止高二学生报考,一经查出高二学生报考,将对考生、有关人员和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如发现替考行为,替考者是在校中学生或中专生的,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通知其所在学校将其除名;是大学在校生或大学毕业生的,将通知替考者所在学校或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发现监考人员失职、渎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凡舞弊的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的要求从严处理。监考人员未查出替考而被上级高考检查员查出,处立即取消其监考资格外,以后连续三年不准从事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工作,三年以内不准参评高一级职称。出现漏装试题、错装试题、试卷顺序混乱,对监考人员和试卷验收人连续三年不准从事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工作,三年内不准参评高一级职称。
因管理不善或监考人员不负责任造成考场纪律松懈、秩序混乱、出现雷同卷的,除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外,并于第二年该校取消该校设立考点的资格,并给予考区主要领导人、考点主考和当事人党纪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报记者 张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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