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遇夜查,酒司机弃车就跑
6日晚李沧交警设点夜查,3人因酒后驾车“落网”
2015年05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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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7日讯(记者 周衍鹏) 酒后驾车看到交警夜查,司机弃车就跑,仅仅跑出百米远,就被民警抓到……6日晚,李沧交警在辖区开展集中夜查,不到两个小时,就查获3名酒司机。按规定,三人都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
  6日晚,李沧交警大队组织民警设立三处夜查点,对辖区内的通行车辆进行检查。当晚8点49分,一辆车牌号为鲁BJ05**的白色小型越野车沿顺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虎山路检查点时,民警拦停该车,进行例行检查。司机方某下车后,民警闻到方某身上有一股比较轻的酒味。经现场进行酒精测试,方某的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0.0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民警依法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暂扣了方某的驾驶证。按规定,方某还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严厉处罚。
  得知处罚结果后,方某大呼“后悔死了”。方某称,他是湖北省黄冈市人,多年前就来青岛做生意。当晚,他与几名老乡聚会,一时高兴就喝了1瓶啤酒。方某认为交警一般会在酒店相对集中的路段夜查酒驾,为避免被查,他还特意从顺河路绕行回家,没想到还是被查到。
  当晚9点5分左右,在虎山路秀峰路路口查车点,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B1KA**的五菱微面沿秀峰路由北向南驶来。距离查车点还有一段距离时,该车突然靠边停下,包括驾驶员在内的4人从车内下来,撒腿就跑。民警断定该车肯定有问题,于是狂追上百米,将四人抓获。民警闻到四人满身酒气。经检测,驾驶员刘某呼吸中酒精含量3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当晚,李沧交警共查获3名酒司机。按规定,三人都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其中,刘某持有的是A2驾驶证,此次因酒驾被查,驾驶证记满12分,将被直接降级。
  据悉,随着气温的升高,酒驾等违法行为开始呈“抬头”态势,为有效减少道路违法行为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近期,李沧交警大队将加大夜间巡逻力度,不定期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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