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酒驾害人他们还敢喝
全市一季度共查处87起酒驾
2015年05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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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肥城5月7日讯(记者 刘真) 7日,记者获悉,今年一季度,肥城交警大队共查处酒后驾驶行为87起,相比去年一季度减少了近20起。
  2015年4月27日21时许,张某驾驶一小型轿车沿新城路由西向东行至丰园小区路口时,与前方等信号灯的刘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碰撞肇事,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交警大队办案民警立即委托医院抽取张某血样经检测,张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82.6mg/100ml。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2015年4月30日23时许,李某醉酒驾驶小型轿车沿济微路由南向北行至济微路磷铵厂路口时,与由西向东左转弯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碰撞肇事,事故造成李某受伤,车辆损坏。勘查完事故现场后,办案民警赶往医院抽取李某血样。经检测,李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22.5mg/100ml。李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今年一季度,肥城市交警大队继续加强对酒驾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每月部署集中开展2至3次全市整治统一行动。此外各中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定期开展上路巡查。一季度查处酒后驾驶行为87起,相比去年一季度减少了近20起。此外,为了防范酒驾交通事故,肥城市交警部门对酒后驾驶行为实行“零容忍”。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一视同仁,从严处罚,让酒后驾驶成为驾驶人员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此外,每次的统一整治行动中,警车上配备了行车记录仪,交警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对于酒驾者见前方有交警查酒驾,便将车远远地停在路旁,换人开车,或掉头逆行、冲卡等行为,都有清晰的视频记录,保证执法过程规范、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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