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一张菜单,醉汉砍人致重伤
仨行凶者均被刑拘,伤者住院10天已花了20多万元
2015年05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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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7日讯(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马澎波) 就因为桌上的菜单被别的顾客拿走,仨醉汉当场行凶,用饭店的菜刀将人砍成重伤。事后,两醉汉对自己伤人一事根本记不起来,好在有多人作证。目前,三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伤者仍在住院治疗,已经花了20多万元。
  4月28日20时50分,戚家庄一饭店门前,仨醉汉拳打脚踢一男青年,一醉汉跑进饭店拿出一把菜刀,砍了男青年两刀。事后,仨醉汉准备到路口打车逃离,被崂山路派出所民警抓获。伤者被连夜送往医院急救。
  经查,三人分别是28岁的刘某、19岁的孙某、23岁的韩某,持刀伤人者是刘某。审讯中,刘某、孙某记不起事情的经过,只记得喝了不少酒,跟人发生口角。
  民警经走访,大量目击者后证实,当晚,刘某等三人醉酒后到饭店吃饭,受害人唐某到饭店买饭,随手拿起刘某等人桌子上的菜单。就因为这点琐事,刘某等人破口大骂唐某,将唐某推出饭店拳打脚踢,后又伤人。 
  唐某的颈部、右腿被砍两刀,失血过多,被送至医院时已神志不清,经抢救最终脱离生命危险,截至5月6日已花医疗费20多万元。法医初步鉴定,唐某的伤情构成重伤二级。
  目前,刘某、孙某、韩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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