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2015年05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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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本公司章程规定,经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研究,决定召开本行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5年5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会议期限半天。
  (二)会议地点:滕州农商银行二楼会议室(善国南路76号)。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二、参会对象
  (一)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二)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三、会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滕州农商银行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滕州农商银行2014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审议《滕州农商银行2014年度股金分红方案》
  6、审议《滕州农商银行增资扩股方案》
  7、审议《修改滕州农商银行章程的议案》
  8、审议《滕州农商银行经营方针及业务发展规划》
  9、审议《滕州农商银行支持“三农”发展和明确今后三年农业贷款比例》
  10、审议《滕州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选举办法》
  11、审议《滕州农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监事长选举办法》
  12、选举滕州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3、需要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事项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5月18日至5月20日。每天9:00—12:0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总部办公大楼6楼)
  (三)登记方式:出席会议者在登记时间内至登记地点现场或传真、邮寄等方式进行登记。
  四、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权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企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权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登记手续复印件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其中,股东授权委托书至少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备置于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可在本行网站(www.nsyh.com)下载。
  五、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报到时间:2014年5月29日上午8:00—8:30。 
  (二)已办理会议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参会。未办理会议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携带办理登记手续所需各项资料办理相关参会手续。
  (三)本公告发布地点: 
  《齐鲁晚报》、《滕州日报》。
  (四)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先生 马先生
  联系电话:0632-5556818 3832880
  传真电话:0632-5583411
  地址:滕州市善国南路76号6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77599)
  特此公告。
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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