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警方破获一起盗车案
该盗窃团伙因分赃问题产生分歧,警方制定方案将其一网打尽
2015年08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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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3日讯(通讯员 任军 王朝杰 邵新亮 记者 柳斌) 四个人拉帮结伙盗窃小区里的摩托车和电动车,却因为赃款分配不均而“分道扬镳”。这一突然变化,让期待再次作案伺机抓捕他们的公安部门不得不重新布置抓捕方案。近日,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终于将这一起系列盗窃电动车案破获。 
  今年5月,烟台开发区一小区周边多次发生盗窃摩托车、电动车案件。经过现场勘查,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相似,且被盗小区几乎都是在同一晚上丢失两辆车。民警初步判断,这极有可能是同一伙犯罪嫌疑人所为。6月2日上午,开发区公安分局金桥派出所再次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这个小区内再次丢失一辆电动三轮车和一辆二轮电动车。
  民警通过监控系统回放,发现了一辆有作案嫌疑的面包车。民警随后围绕面包车展开工作,通过对监控视频的仔细辨别,很快确定车主孙某及与其关系密切的王某、隋某、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确定嫌疑人的身份后,民警对该团伙积极监控伺机抓捕。
  从6月15日到7月8日,民警一直围绕嫌疑人做工作,可嫌疑人迟迟没有动手。就在民警准备在他们再次作案一网打尽时,他们却停止了作案。鉴于这一情况,民警决定对四人立即实施抓捕。7月8日,办案民警在福山区孙某家中将其抓获,并抓获了同案嫌疑人隋某。在孙某带领下,又抓获了王某和李某。
  经审讯,四人对在烟台市福山区、开发区、芝罘区多次盗窃摩托车、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该犯罪团伙以王某为首,作案时分工明确,孙某驾驶自己的面包车作为交通工具,每天晚上王某与孙某联系,再接上隋某和李某一起外出。
  自2014年年末至今,四人除最初隔几天外出一次作案,几乎天天晚上外出。王某提供作案工具,并实施盗窃。隋某协助王某作案,王某和孙某作案时,由孙某和李某负责在盗窃场所周边望风。盗窃得手后,由王某负责联系买家,其他嫌疑人将盗窃的车辆运输至王某指定的地点,交给买家。买家将车款交给李某,李某将四人的盗窃时必要费用扣除后按照比例将赃款分配。而后,因赃款分配不均,隋某和孙某与王某、李某产生矛盾,四人因此分开。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他们突然停止作案。
  记者从开发区公安分局了解到,目前四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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