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企业产品抽检不合格
2015年08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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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8月3日讯(记者 焦守广) 记者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今年5月—7月,根据国家总局工作部署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药监局抽检粮食制品、肉制品、蛋制品、冷冻饮品、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共1850批次,不合格产品25批次,其中包括聊城四家企业的产品。 
  公告显示,聊城有四家企业的产品被抽检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标称阳谷县神龙面粉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麦粉(20雪花粉)、小麦粉中食品添加剂二氧化钛超标;标称山东东阿东方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铁锌钙核桃粉中食品添加剂柠檬黄、胭脂红、日落黄超标;标称阳谷县鹏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杂粮包中食品添加剂甜蜜素超标;标称莘县佳顺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沙春卷中食品添加剂甜蜜素、柠檬黄、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四个项目均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聊城、济宁、济南、菏泽、临沂、德州、滨州、枣庄、淄博、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食药监局要求上述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食药部门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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