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小伙伴们还能愉快地网购吗
2015年08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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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一出,便让很多人大跌眼镜,网购也有限额?以后再也不能通过支付宝免费转账了?
  本报记者 李婷婷

1 开户步骤变繁琐?
  征求意见稿第九条,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核实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并通过三个(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进行多重交叉验证,确保有效核实客户身份及其真实意愿,不得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
  支付宝、微信的老用户小刘说,之前只需要输入银行卡、身份证号、姓名就可以开通支付功能,若是这个管理办法真落实了,办理起来应该挺麻烦的。
2 只能给自己银行账户转账?
  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
  这一条却引发了网友极度不满,这也就是说,你的支付宝账户只能给自己的银行卡转账,不仅不能AA打款,想给老家的父母孝敬点生活费,可能也要去银行排队。
3 花钱也受限制?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八条,支付机构应根据支付指令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对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进行限额管理。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且支付机构应当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此类交易的风险损失赔付责任。
  什么?网购也要受限制?该条规定就是你最多每日从第三方支付机构消费5000元,如果消费超过5000元,多余的再通过绑定的银行卡扣除。
  看完这个规定,习惯第三方支付的小伙伴们直言:还能不能愉快购物了。不过该规定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希望正式管理办法出台时可以兼顾安全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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