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人寿承保淄博城乡大病保险
2015年08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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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3日(记者 唐菁) 为切实减轻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增强城乡居民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7月27日,淄博市医疗保险事业处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就居民大病保险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签订期限为两年。
  合作协议明确了2015年居民大病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元,起付标准为1.2万元,补偿比例为50%至65%。一个医疗年度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2015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每人32元标准筹集,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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