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1657万元帮事故受害人渡难关
2015年09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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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行动不便的救助申请人,民警也会上门服务。
   本报记者 张焜 赵磊 
  1657万元,这是潍坊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已经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垫付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金额总数。24日,记者了解到,作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的潍坊,已经共垫付救助基金案件906起,垫付金额1657万元,占全省的38%。越来越多因交通事故遭遇不幸的受害者因基金救助受到了及时的抢救和治疗。
半个月拿到 4.6万元救助金
  今年9月6日,寿光市今年62岁的居民袁师傅骑车在安阳街上行驶,不幸被一辆轿车撞飞,头部受到重创,而肇事车辆当场逃逸。被送往医院后不久,袁师傅就接受了院方的开颅手术。
  寿光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在调查该事故时,发现袁师傅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困难,只有一个在外地打工的儿子每个月挣一两千元。民警告诉袁师傅的儿子,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帮助,垫付袁师傅的抢救费用。
  “袁师傅已经做了两次开颅手术,费用很高。”民警说,袁师傅的儿子根据民警的提示,填写了申请表,9日向潍坊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寿光网点递交。12日,寿光网点经审理后将此材料上交潍坊市救助办。袁师傅的儿子申请了5万多元的救助金,救助办经过核实后,如今已经向医院账户拨款抢救费用4.6万元。
  寿光网点民警告诉记者,如果袁师傅还需要抢救费用,仍然可以再次申请救助金。任何因交通事故受伤需要抢救费用的市民,都可以提交申请,救助办将根据救助办法核查,申请通过的,救助金将直接打到医院的公共账户上,用于抢救费用。
  记者从潍坊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了解到,目前,全市共垫付救助基金案件906起,垫付金额1657万元,占全省的38%。
救助金还要追回,多通过诉讼
  “救助金并不是给了就不要了。”民警说,救助金是社会资源,在帮助遭遇资金困难的受害人后,还需要“追回”。寿光救助网点的民警告诉记者,从2014年发放救助金以来,寿光已经追回了13笔救助金。其中受助者自行偿还的和通过调解由肇事方支付的占一部分,更多的是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偿还的。
  据介绍,在当事人接受过救助金的交通事故索赔案件中,救助办会作为第三方参与案件。法院在审理案件和判决时,就会考虑到将赔偿款用于偿还社会道路救助金的因素。通过这种形式,救助金又会重回基金中,用以救助其它事故受害人。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实现救助基金追偿43笔,追偿金额43.5万余元,占全省的45%。民警表示,救助金可以解事故受害者的最紧要最迫切的需求,有助于平稳受害人的情绪,从另一方面也帮助了事故处理民警能够在较为平和的气氛下处理事故或进行追逃,工作效率得到提高。
救助金申请服务 还需更加完善
  2014年4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同年6年,寿光、高密两起交通事故受害人就收到了潍坊市的第一笔救助金。经过一年多的运作,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方面一直走在全省前列的潍坊市,除了对交警大队长、事故处理人员、救助基金管理人员等,进行业务培训、考试,要求持证上岗外,还对民政、财政、人社、卫生、农机、保险等救助基金联席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人员达1200余人次。但是,有相关人员认为,救助金申请服务还可以更完善。
  记者了解到,救助金申请服务出现的问题多在医院。有关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全市医院的医生都可能会遇到要填写救助金申请表格,因此需要医生们都能够熟练掌握如何填写符合要求的内容。但目前仍有一些医生无法填写合格的表格,导致申请人还要来回奔波。
  此外,个别医院无法向申请人提供填写、打印表格的电脑,申请人还需要让医生手写需要填写的内容,再拿着这些内容找打印店打印,再返回医院盖章,也比较麻烦。
  根据规定,救助金拨给医院后,医院应该提供有效合法的票据证明(发票),但事故受害人在法院诉讼过程中,也需要医院方提供发票作为证据,有时也会产生一些冲突。
  不过,这些小问题并没有影响救助金发挥巨大的作用。据初步统计,2014年以来,潍坊全市通过救助基金垫付,解决医患纠纷260余起,帮助500多名家庭贫困的受害人支付了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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