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居民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住房转让费每平降1-2元
2015年09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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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7日讯(记者 王明婧 通讯员 李佳林) 为推进普遍性降费,切实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德州市物价局按照部署,自2015年10月15日起,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等收费标准。其中,新建商品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2元。
  10月15日起,德州市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以一套100平方米的住宅计算,如果是新房,房产手续费能降低100元;如果是存量住房,房产手续费能少交200元。
  除此之外,降低收费标准的还有国内植物检疫收费中的调运检疫费和产地检疫费。调运检疫费,由现行的粮谷类、经济作物类和水(瓜)果类收费额占货值比率分别为0.45%、0.50%和0.60%,分别降为0.40%,0.45%和0.55%;产地检疫费,由现行的粮谷类、经济作物类和水(瓜)果类收费额占货值比率分别为0.30%、0.35%和0.45%,分别降为0.25%,0.30%和0.40%,两个收费项目均下调了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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