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
村支书公款吃喝,两年造了33万
2015年09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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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槐荫区纪委、区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在假期检查封存公车情况(资料片)。图文无关              本报记者 王媛 摄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设中秋国庆“纠四风”监督举报曝光专区(网络截图)。 图文无关 
     28日,济南市纪委监察局网站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7人因为公款吃喝、违规发放补贴、公车私用等问题被通报处分。

本报记者 刘雅菲                        
两村支书挥霍公款被处分
  通报中,数额最大的是两个村支书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其中,章丘市官庄镇韩家村原党支部书记弭家忠于2013年至2014年,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以办理村务为名公款大吃大喝,招待支出共计334600.19元,给村集体造成严重损失,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章丘市官庄镇党委决定给予弭家忠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章丘市白云湖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袁世忠,在担任章丘市白云湖镇苏码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自2012年至2014年,以办理村务为名,公款大吃大喝,招待支出共计328592元,挥霍浪费集体资金,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章丘市纪委决定给予袁世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两人因公车私用被严重警告
  还有两人因为公车私用均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天桥区商务局对外贸易发展科副科长徐超于2015年4月4日至4月6日清明节放假期间,违反公车封存管理规定,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多次办理个人事务,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天桥区纪委决定给予徐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全部费用。
  天桥区大桥镇农委副主任、水利站站长李尚忠于2015年1月3日元旦放假期间,违反公车封存管理规定,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多次办理个人事务,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天桥区大桥镇党委决定给予李尚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全部费用。
  历城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正科级干部于华因违规操办儿子婚宴被处分。2014年8月30日,于华为其儿子举办婚宴的过程中,收取监管、服务对象礼金,共计8300元。构成违反廉洁从业纪律行为。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给予于华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此次被通报的还有长清区马山镇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自2013年1月至2015年4月,长清区马山镇违反规定为11人发放津贴补贴共计38200元,构成违反财经纪律行为。长清区纪委决定,分别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马山镇党委书记许兵、马山镇镇长李洪军党内警告处分,对于超范围、超标准发放的津贴全部予以收缴,对马山镇纪委书记徐斌进行诫勉谈话。

狠刹“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
  济南市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刻认识纠正“四风”的重大意义,加强教育,严明纪律,狠刹“四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扭住不放,一寸不让,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对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乱发津贴补贴、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要坚持“一案双查”,强化问责追究,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消除侥幸心理,敬畏纪律、严守规定、改进作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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