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校奖学金开始申报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2015年09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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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8日讯(记者 秦国玲)28日,记者从潍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2014至2015学年本专科学生各项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以及2015年秋季学期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经费已下达,2015年度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开始申报评选,普通全日制高校本专科学生符合条件者,都可通过所在院校进行申报。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援藏工作的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加强西藏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工作,参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执行,将在我省高校就读的新疆和西藏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补助范围,并按照就高原则落实国家助学金标准。
  对于各高校报送的获奖学生中经评审专家认定确实达不到相关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的,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不再允许更换人选;对于不按要求报送材料、出现问题较多的高校,将在下一学年下达奖助学金经费时适当调减其指标名额。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奖助学金标准和名额发放,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额度,不得调减资助名额。其中,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分为三档:一档2000元、二档3000元、三档4000元,各高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确定每档人数。诸城、寿光两市奖助学金经费已由市财政直接下达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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