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论坛
2015年11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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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州北京路文化旅游区保护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文化旅游区内禁止在户外吊挂、晾晒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规定一出引发热议,焦点就在于衣物是否属于“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
  连日来,记者在旅游区内走访,发现几条主要路段均有市民在户外晾晒衣服的现象,而在内街内巷,这种情况更为普遍。有市民就表示,因为条件所限,很多家庭需要在户外晾晒衣服。(11月3日《信息时报》)
  表述太模糊
规则易被架空

□陈科峰

  “有碍观瞻”四字,内涵相对含糊,作为被明确写进《办法》的执行标准,如果本身就语焉不详,遵守起来难度可想而知。有媒体就此向北京路文化核心区管委会某负责人追访“内衣内裤可以晾晒吗”,对方只称不要是太奇怪的物品就好。从“有碍观瞻”到“不要太奇怪”,听来云里雾里,可见,管理者也没有想好细则。
  美化市容是件大事,哪怕是征求意见稿,也该是深思熟虑的产物。现在一些城市就面临这样的问题,某些领域有明文规则,却缺乏可操作性,给执法者留下了过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刚性的规则也就被架空了。
  要避免这种情况,最好的方法是在草案出台之前,就把征求意见的过程纳入其中,尤其应对利益相关方进行有针对性的意见征询,给予其更多的参与权、决策权,如果有这样一个过程,想必也就不会出现“有碍观瞻”这样模糊的表述了。

要想有“面子”
先得保“里子”

□姚明胜

  从记者实地调查情况看,在户外晾晒衣物,是市民的普遍习惯,也是无奈的选择。在没有解决晾晒衣服难的情况下,如果“一刀切”地禁止,先不说能不能做到,或如何保证能做到,即使做到了,也只是外表光鲜了,将会给市民带来不便,甚至让这座城市失去了生活气息。
  近年来,一些城市为了所谓的“面子”,将街头的售报亭统一拆除了,不允许一名流浪者的存在,连小商小贩也被赶得东躲西藏,无非就是只考虑城市的“面子”。“面子”虽然重要,但别忘了“里子”更重要。仅为“面子”而不顾“里子”,即使其动机再好,也值得商榷。
  在城市管理中,如果给民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尚不足以满足需求,还是少些“市容洁癖症”吧。如果真要追求“面子”好看,也要先把“里子”的工作做足。否则的话,不仅“面子”的问题解决不了,还容易引发市民的不满,如果最终规定无法执行,伤害的是政府公信力;若是非要强力推行,恐怕还会引发更多的矛盾。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那就是运动式执法或选择性执法成了常态,给执法者留下权力寻租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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