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综合管理委员会,市长任主任
《日照市城市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2015年11月0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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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见习记者 刘媛
11月2日,《日照市城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日照市政府设立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分管有关工作的副市长任副主任,市政府相关部门和东港区岚山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对与城市管理有关的重大事项进行统筹协调,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
以列举负面清单形式
对四方面作具体规定
《办法》依法对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交通秩序等四大方面,以列举“负面清单”的形式,作出了具体了规定。
在城市容貌管理方面,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乱搭乱建,禁止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禁止店外经营,禁止占用店外公共场地或城市道路从事加工、修理、洗车等行为;禁止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禁止毁绿种菜、饲养家畜家禽;城市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禁止烧纸、裱糊红纸、抛洒殡葬祭祀物品。“每逢一些祭祀节日,市区内会出现路边烧纸的现象。这一条禁令是根据日照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市住建局一工作人员说。
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规定城市公共场所卫生,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其中还要求,有条件的沿街单位厕所应当向社会开放,并在显要位置设置标识牌。
在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要求坚持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日照黄海三路与海滨四路布满烧烤店,一到旅游旺季,各商家就在主干道上拦车拦人,举牌招揽生意,严重阻碍城市交通。再加上这里占道经营现象严重,露天烧烤产生的浓烟使附近居民苦不堪言。针对这一现象,石臼街道等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拆除清理烧烤经营户店外设施。《办法》中城市交通管理方面作出规定,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及景区周边拦车拦人,举牌揽客。
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据悉,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具体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市级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城市管理职责。
还设立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与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调度、协调、监督与考核评价等工作。
对于违反《办法》具体规定的行为,《办法》也列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如在市区露天烧烤食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5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了解到,《日照市城市管理暂行办法》是全省范围内首部城市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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