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违法抓拍,必须带二代身份证
驾照销分新规定已从本月起在商河实施
2015年1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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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1日讯(记者 邢敏) 11月1日起,驾照销分出新规,新规规定在济南市处理交通违法抓拍,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10日,记者在商河县交警大队交通科了解到,目前新规已在商河县实行。
  “当同一个人的身份证被三次或者多次使用后,我们就会核实这次违章的真实性了。新规可有效减少买分、卖分这种情况的发生。”交警大队交通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系统升级后,驾驶员处理非现场违法时,将强制使用二代证读取设备读取身份证信息,当与驾驶证上的信息对照确定相同后,平台才可处理驾照销分业务。 
  记者了解到,以往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抓拍时,驾驶人本人带着驾照、行车本去处理非现场违法,现场签名确认即可;平台升级后,则要求驾驶人本人携带身份证、驾照、行车本去处理非现场违法,当身份确认无误后,才会出具“处罚通知单”,缴纳罚款。
  据了解,此次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系统升级后,将加强对“买分卖分”等违法行为的监管。交警提醒说,如果一本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超过一定次数,或一年内使用多个驾驶证处理同一号牌机动车违法行为,那么驾驶人办理业务时系统将发出警示。一旦交警部门发现当事人存在“买分卖分”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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