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今秋入学新规公布
积分达标,随迁子女才可入学
2016年05月1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进城上学是不少孩子的梦想。(资料图)
本报济宁5月10日讯(记者 汪泷) 10日,任城区教体局发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暂行)》。今秋开始,随迁子女入学实行积分制。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任城区学校当年可接纳随迁子女入学学位数划定入学积分资格线,积分达到资格线分值的,可以在任城区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所谓积分入学办法,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具备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进行积分。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城区学校当年可接纳随迁子女入学学位数划定入学积分资格线,积分达到资格线分值的,可以在任城区城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记者了解到,入学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其中,基础指标包含随迁子女父(母)实际居住、就业或经商和缴纳社会保险以及文化程度、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称等。加分指标包含经营纳税、慈善捐赠(用于教育事业)等。一票否决指标包含提供虚假材料、变相留级重复申请学位等。
随迁子女参加积分制入学的具体要求是,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截止到当年8月31日);随迁子女身体健康并具备正常接受学校教育的能力;随迁子女父(母)在城区实际居住,租房、就业或经商、最近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均需满1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以及随迁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含收养);虽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接受处理的,可视同符合要求。
入学积分实行网上集中申报、部门并联审核、分值现场确认、积分排名公示四个步骤。具备入学基本条件随迁子女的父母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请报名,填报积分入学申请表。待网上申报成功后,到指定地点进行相关证件证明资料审验并赋分,积分结果现场签字确认。所提供的证件证明资料要真实有效且为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