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中小学今年招生750人
7月31日前完成招生工作,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2016年05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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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0日讯(记者 李楠楠) 10日,记者从高新区获悉,烟台高新区2016年初中计划招生300人,小学计划招生450人,7月31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各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符合入学条件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相关帮助。 
  据悉,2016年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分为初中和小学共4所学校,其中,高新区实验中学初一面向区内招生300人,共6个班。东泊子小学一年级招生90人,共2个班,第三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135人,共3个班,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225人,共5个班。 
  据了解,不具有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学生),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持相关证明入学:父母等第一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购买具有政府合法审批手续并由具有资质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且在高新区居住的学龄儿童(学生)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烟台市房产交易中心打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户口簿、查体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划定招生区域的学校报名。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具备以下条件:截止到招生当年8月31日,夫妻双方或一方在高新区有稳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劳动保险一年以上且保证每年连续缴纳劳动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凭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居住证、查体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高新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最近一年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到划定招生区域的学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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