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年907人因环保案被追刑责
2016年06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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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6月2日讯(记者 宋立山) 2日,记者从省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一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理涉及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16件,907人受到刑事追究。此外,全省共有8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正在处理中,其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
  省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李军介绍,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不乏广受瞩目的焦点案件,德州中院受理的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大气污染侵权案,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全国首例针对大气污染行为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东营中院受理的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研究所诉山东金岭化工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一案,是我省首例由社会团体作为支持起诉人参与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济南中院受理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倾倒危险废物案,是章丘“5·7”爆炸事故发生后,由绿发会提起的公益诉讼,目前已经立案,正在审理过程中;青岛海事法院受理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等同样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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