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执法,让不法商家无地立锥
2016年06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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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波
  日前,枣庄公安经侦支队对20余吨假酒进行了销毁,这些假酒标注的都是世界知名品牌商标,但实际产地却是临沂的一个简易仓库。(《齐鲁晚报》5月17日报道)
  据介绍,警方在现场查扣七千余瓶假洋酒、四万余瓶假啤酒,五名犯罪嫌疑人被处理。另外通过这一案件,警方还顺线追踪发起集群战役,在湖南、河南等地追击制售假酒相关人员,整个集群战役案值五千多万。公安机关的迅速出击成效卓著,既维护了执法行为的严肃性、公正性,以及法律的尊严,又给广大消费者吃上了一颗“定心丸”。
  我们在为公安部门点赞的同时,更希望所有负有监管之责的职能部门能够联起手来,强力挤压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缺德商家的生存空间。“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每一个制售经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业规则。国家和职能部门正是通过这样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约束企业与商家的管理行为,对商品经营全过程进行强有力的质量监控,从而有效筑起了一道防止经营企业违规运作的“防火墙”。
  查处假冒伪劣不仅仅是公安部门的职责,而是所有相关职能部门的分内之事;同样道理,围剿假冒伪劣商品也不仅限于“高档酒类”,凡是有损消费者正当权益的商品都应在执法监督之列。因此,执法部门依据“行业规范”依法行政,从严监管,不管是网店还是实体店,经营商家必将因受到震慑而遵从职业道德,加强自律和反省,那么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障,从网店买到质量优质、可靠,价格合理的商品,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以往,之所以一些违规经营的缺德商家敢于顶风违纪而上,无非是摸准了相关部门“雷声大雨点小”的“脉搏”。即使被执法人员查到违规行为,涉事经营者也会想尽千方百计,利用各种伎俩,打通层层关系,最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职能部门执法不力,处罚不严,当然会给那些违规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壮了“胆子”,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当然会受到侵害。看来,负有监督管理之责的执法部门只有时不时地给经营企业点儿“颜色”瞧瞧,经常性地敲打敲打,试问这样“胡来”的商家还会嚣张得起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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