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急刹车,四岁娃磕破下巴
司机躲车也是没办法,孩子家长与公交公司协商赔偿
2016年06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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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6月21日讯(记者 赵兴超) 20日,泰城一辆去往岱岳区房村镇的公交车,因司机急刹车,车上一名男孩从奶奶怀抱摔了出去,磕破了下巴。由于赔偿协商不一致,双方一度闹进了派出所。 
  6月20日下午,泰城公交司机张良(化名),驾驶城乡公交车行驶至岱岳区房村镇时,为了躲避前方车辆,猛踩刹车。车上一名4岁的男孩,从奶奶的怀里一下摔了出去,倒地后下巴被磕破了流了不少血。 
  眼看孙子摔得出了血,老人家也不愿意了。张良马上和家长一起,把受伤的孩子拉到了市中心医院进行治疗。包扎完毕后,双方就责任划分、后续治疗费用以及损失问题进行协商,但最终没有谈拢。双方一言不合,矛盾升级,公交车司机张良报了警,迎胜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 
  司机张良认为,此事是上班期间出的问题,应该由所在公司出面解决。但是男孩家长不让张良离开,称孩子被碰伤是司机张某的过失行为,怕他离开后没有人负责此事。 
  民警考虑到双方的情绪和矛盾点,告知双方要合理合法解决,不得发生打架斗殴、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民警工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起公交车所在的公司调解处理。21日,公交司机表示,事件正在由公司负责处理,具体情况还要等协商结果。 
  齐鲁晚报记者从公交司机处了解到,老年人带孩子坐公交车,因为自身腿脚不便、孩子乱走动等,很容易在车辆转弯、急刹车、停起步时发生磕破。建议老年人带孩子在公交车上,尽量和孩子坐在座位上,躲开前后门人员密集的地方,避免被挤压踩踏。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交车司机说,发生这种事故,司机最终可能也会牵连赔偿或被处罚,公交车司机最怕的就是车上老人小孩多,一旦出事实在“赔不起”。虽然车上会播放提醒给老人小孩让座的语音,但没法强制执行,老人站不稳受伤在所难免。有的老年人赶车,个别司机也会有意“躲避”。
  法院法官分析,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为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负有保障乘客安全的义务,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般这类案件,营运方都需要承担责任,具体责任比例,还需要依据双方证据等来裁定。
  《合同法》关于营运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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