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团”卖假药专向村卫生室“伸手”
经法院审理,十名被告人分获不等刑罚
2016年06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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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1日讯(记者 刘光斌) 近日,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销售假药的案件提起公诉,后经张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李某军等10人一年零二个月至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各并处相应罚金。
  2008年初春,河南省台前县的杨某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弄到了两箱“王氏伸筋壮骨胶囊”。这种假药主要治疗老年腰腿疼,因含违禁成分不予销售,但却具有价格低、见效快的特点。杨某知道这些假药进不了大医院,便从乡村卫生室下手。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杨某辗转多次从河南来到淄博的乡村卫生室推销药品。刚开始只留一两瓶让他们试销。这种添加了激素的假药因见效快,有的老病号甚至指名要买这种药。见有利可图,卫生室需求量渐渐增大。杨某趁机又增加了两种药品,销售的范围也慢慢扩大。据查,从2008年至2015年案发,他们仅在淄博地区销售假药的涉案金额即达8万余元。
  该案共涉及10名被告人,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该药品主要是老年人服用,他们多患有腰腿痛、哮喘等疾病,这些涉案假药,因含有药物激素或神经阻断类药品,服用后让人感觉痛感减轻,误认为“疗效”奇特。事实上,这些假药不具有治疗作用,甚至会造成更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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