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案改判
2016年12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无罪。”随着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的一声宣判,万众瞩目的聂树斌案终于尘埃落定,艰难而坚定地完成了一次期待已久的历史性反转。一份迟到二十余年的无罪判决,固然无法挽回那个曾经鲜活的生命,但来之不易的沉冤昭雪亦足以给人安慰,发人深省。
  □王学钧

  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文章《从冤假错案中汲取深刻教训》所指出的,“无论从案件发展的戏剧性、复杂性、特殊性看,还是从纠错过程的时间长、难度大、关注多看,聂树斌案都堪称中国司法的标志性案件。”
  作为这一标志性案件的见证者,新闻媒体对聂案改判给予高度评价。新华社《聂树斌昭雪:这个公道彰显司法正义》一文认为,“这个判决体现了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也体现了司法机关秉持有错必纠的原则,敢于直面历史遗留的复杂疑难案件、勇于纠错的司法担当。”
  《人民法院报》评论文章《勇于担当,筑牢公平正义法治基石》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聂树斌无罪,凸显了人民法院坚持依法纠正错案,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的态度和决心,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更是司法自信的表现。”
  《法制日报》评论文章《聂树斌案改判,正义没有缺席》认为,虽然这是一次“迟来的正义”,但是,“即使正义迟到了,只要它不缺席,只要最终出现了,它依然能够坚定人们对正义的信心。”
  作为一个极具标杆意义的司法样本,聂树斌案改判具有极其丰富的法治意蕴。在人民网《聂树斌案改判无罪的法治意义》一文看来,聂案堪称我国刑事司法历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坚持‘疑罪从无’改判无罪,为未来的司法活动提供了准则和标杆。”
  新华网《聂树斌案警示了什么》一文充分肯定聂树斌案“程序方面的意义”:“聂树斌案通过异地复查、再审,由律师全面介入,并充分阅卷,这些程序方面的特殊做法,可以成为今后其他类似案件纠错的范例,甚至可以考虑成为刑事再审程序完善的重要依据。”
  财新网《聂树斌案平反的警示》一文认为,聂案久经波折终得平反的事实昭示司法界,“任何看似充满法律或非法律层面不确定因素的冤假错案,哪怕过去面临阻力,不意味着阻力永远不被抹平。”
  《北京青年报》社评《聂树斌案改判的重大法治价值》认为,最高法对21年前河北省高院的判案进行重审并作出改判,是在向世人郑重宣示:“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绝不能用‘历史原因’为今天开脱,绝不能把今天应当承担的责任推卸给历史。”
  随着反思的深入,论者的问题意识越发强烈。在凤凰网评论文章《聂树斌案还未到画句号之时》一文看来,聂案改判具有“太多的偶然性”,这起冤案的昭雪虽然极具象征意义,但要说其能折射出多少“系统性的进步”,或许还不能太乐观——“个案的昭雪,是否意味着那些导致冤案产生的因素、那些阻碍正义实现的力量,都已经不复存在?那些应为冤案担责的个体、机构,有没有被依法追究?这些疑问,并不会因个案昭雪而自动消解。”
  《新京报》社论《用司法改革杜绝下一个聂树斌案上演》认为,“聂案的最终反转,并不能彻底洗掉其错案的‘底色’。如何才能让错案成为绝响,如何才能不让正义缺席?聂树斌案的‘小结’,理应成为一个契机,倒逼司法改革,进一步健全防范冤假错案的长效机制。”
  《南方都市报》社论《聂树斌终无罪,司法正义到家》也急切呼唤一个防止冤案制度的出台:“这个制度的内容起码应当包括两部分:其一在于激活刑事案件侦办流程的法治化改造,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职能要当真,非法证据排除机制要用起来;其二则是刑事申诉机制的法治化,公民冤屈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应当有确定性、可预期的程序约束,要有时间表、路线图。”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