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路可逃
2016年12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12月5日,邹城市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庙前路中段设卡查酒驾,一辆轿车发现民警竟猛打方向,想要躲避检查,结果开上了步行拱桥,无路可逃。经过检测,该车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民警对其进行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除12分,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
  本报通讯员 孔翠玲 李凡红 摄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