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水一周,400户居民苦不堪言
因水费产生分歧,明珠花园小区断水多日
2016年12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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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门口贴的紧急通知。
     文/本报记者 邢孟
片/本报记者 邓兴宇  

  近日,家住牡丹区明珠花园小区的杜先生向本报反映,因为水费问题,他们小区已经被开发商停水一周,居民日常用水都要自己从单位或者别的小区接水后再带回家,日常生活十分不便。
停水一周
居民用水困难
  6日上午,记者来到明珠花园小区,随机询问了几位居民得知,小区确实已经停水多天,目前居民们日常用水困难,为了保证基本的生活,不得不从单位或者别的小区提水。
  “我们家刚有了小宝宝,每天洗尿布等都离不开水,停水这么多天太不方便了。”住在小区8号楼的一位业主告诉记者,因为家中刚刚有了两个小宝宝,每天光洗尿布就需要大量的水,再加上一家人的日常生活,都离不开水。如今停水多日,又不知何时能恢复供水,无奈之下,他只好在家中准备了两个大水桶,每天从单位或者别的小区提水,才能保证基本的生活。
  “除了用水困难,我还担心停水时间过长影响供暖。”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田同文告诉记者,除了居民日常用水之外,小区供暖也需要用水,目前虽然还没有停暖,但停水时间过长,居民们不仅要面临停水,还将可能面临着停暖。
总、分水表相差大
业主难接受
  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田同文告诉记者,目前小区的水、电设施及管理权仍在开发商手中,他们只是负责代收水电费。小区用水有一个总表,开发商根据总表用水量按照自来水公司公布的用水价格3.15元/方收取水费。然后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再根据小区居民家中每户分表的用水量收取居民的水费,但是,这两个数额之间差距过大,最终分摊到居民身上后,水价过高,居民难以承受。
  “小区业主分水表加起来每月在1700方左右,但总水表显示11月份用水3488方,这中间差的太多了。”田同文告诉记者,因为差额较大,他们上个月收取居民水费时按照4.6元/立方收取,但收来的水费仍和总水表显示的用水费用有较大差距,最终,因为水费无法交足,开发商停止了供水。
到底怎么办
至今未统一意见
  “针对水表差额过大的问题,我们希望能共同查找原因,看到底是水表的问题、地下管道的问题,还是人为的问题,最后拿出解决办法。”据了解,小区停水之后,业主委员会曾找开发商协商,希望拿出解决办法,业委会表示,如果开发商不配合,小区在无力收费缴费的情况下,将解除与开发商代收水费协议,仍由开发商查表收费。
  开发商一位负责水费管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停水实属无奈,因为小区已经欠缴水电费近10万元,如果继续供水,开发商实在无力承担这部分费用。该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早已与业委会达成了协议,据协议规定,小区内的生活用水管理权及水费收费权已经交给了业主委员会,小区的管道和分水表的维护、维修、更换及费用也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因此,即使查找原因也应该由业主委员会负责。随后,开发商将双方签署的协议拿给了记者。
  根据协议内容,早在2015年4月,双方已经达成如上协议,协议最后写明乙方应按时交纳水电费,不得拖欠,如因乙方逾期缴费造成停水、停电,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
  如今,开发商认为业主委员会违约在先,应按照协议规定,尽快交齐水电费;另外如果业主委员会认为供水管道存在问题,维修、更换及费用也应按照协议规定,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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