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8日讯(记者 隋忠伟) 齐鲁晚报记者从日照市环保局东港分局了解到,针对大气质量问题,日照市东港区出台大气质量突出问题集中攻坚行动方案,要求2016年12月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6微克/立方米以下,完成生态目标责任书提出的同比改善7.9%的目标;2017年第一季度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以下,同比改善10%以上。
记者了解到,方案明确了在扬尘、燃煤污染、工业企业整治方面的整治标准,扎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加强体系建设,落实应急措施,一旦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要严格按照响应级别,立即启动预案,坚决落实相应的企业停限产、工地停工、机动车限行等应急减排措施。
在城市扬尘综合治理方面,治理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施工工地、城中村拆迁工地、建材行业企业、道路、渣土运输、裸露土地扬尘;严格标准,细化任务,明确节点,排出进度计划,明确责任人员,落实推进措施,并建立长效机制;在燃煤综合治理方面,城市建成区集中供暖尚未覆盖范围内一律采用清洁型煤或兰炭采暖,取消城市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散煤销售点,全面淘汰城市建成区单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小锅炉、茶浴炉。
在机动车污染整治方面,加大车辆管控力度,发展智能交通,增加引导设施,提高交通信息化水平;在工业污染整治方面,加快治污设施提标改造进度,不能达标的,一律实施限产、停产整治。完成列入2016年改造计划的机组和锅炉改造任务;停用高新区供热站、城西供热站。
在餐饮油烟整治方面,完成辖区内所有餐饮炉灶禁止使用各类煤炭,改用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工作,并一律加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同时,加强重点片区的整治,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原则,对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空气质量改善乏力的片区进行集中重点整治,重点片区整治标准实行从严控制,高于一般控制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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