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在路上晒小麦致人摔伤赔万余元
2016年12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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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8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崔荣涛 张晓静) 今年6月9日,刘某将小麦晒在路面上,当晚8时30分许,张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该路段时,与刘某在路面晒的小麦发生擦滑,造成摩托车倒地,张某左肩轴损伤。张某受伤后住院治疗30天,支出医疗费近8000元。张某出院后,于2016年8月10日将刘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刘某在公共道路上晒小麦,妨碍通行,导致张某滑倒受伤,刘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张某在驾驶摩托车行驶时,应对自己的安全负有高度注意义务,但张某在行驶时,注意力不集中,在路过晒小麦路段时,未采取合理措施躲避,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减轻刘某的赔偿责任,并酌定刘某赔偿张某损失的80%。日前,法院作出判决,刘某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施救费等共计12700元。
  法官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道路上晒粮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影响了交通安全,增加了安全隐患,麦收期间千万不要在道路上晒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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