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8日讯(记者 于鹏飞) 为强化旅游综合监管力度,有效遏制“不合理低价游”问题,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旅发〔2016〕136号)和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鲁旅办发〔2016〕111号)通知要求,结合莱芜市旅行社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莱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起草下发《关于印发莱芜市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从2016年11月初开始到2017年3月份在全市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
记者从莱芜市旅游发展委获悉,近日,莱芜市旅游发展委对全市旅行社及分社、营业部官方网站、微信、微站点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超范围、虚假宣传旅游线路;是否违法宣传“不合理低价”、“零负团”旅游线路;通过检查,发现5家旅行社涉嫌超范围宣传和不合理低价游宣传,立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令旅行社限期整改。同时对5家旅行社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相关事实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据介绍,下一步,莱芜市旅游发展委将对旅行社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综合整治与交叉执法、集中约谈与行政处罚、社会监督与有奖举报相结合方式,特别是针对云南游线路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和“零负团费”,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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