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游泳作为必修课没啥不妥
2017年03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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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华大学2017年全校教职工大会日前举行,会上传出消息,从2017级本科新生开始,新生入学后将进行游泳测试,不会游泳的学生必修游泳课,通过者才能获得毕业证。对于这条规定,有人叫好,有人反对。
  大学将通过游泳测试作为体育必修课的要求,这属于办学自主权。问题的关键在于,大学是通过怎样的程序把游泳作为必修项目的。如果把游泳作为必修项目,是由大学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结合本校办学定位、传统与办学条件,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做出的决策,那应该尊重学校的决定。而如果这没有通过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论证,而仅仅是个别领导或部门决定,并在校内没有征求师生意见,这一做法就值得商榷。
  从媒体报道的信息分析,清华把游泳作为本科生的必修课,是经过充分论证的。从办学历史看,清华早有把游泳作为必修课的“老校规”;从现实看,清华也有把游泳作为必修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必要性角度看,游泳既有锻炼身体的作用,也是学生所需要掌握的生存技能,而且,对学生重视体育有促进作用。从可行性角度看,清华已经对如何开展游泳教学进行科学设计——尽量小班教学,一般是20人;课上还设置有救生员。学校体育部将与校医院联动,对学生进行提前筛查,确实不适合游泳的,可免去必修游泳,等等。
  一些人对把游泳纳入必修课感到不解,这是没有意识到体育重要性的“潜意识反应”。事实上,我国已有一些省市把游泳作为中小学生体育教学的必修项目。但这一必修项目要推广或面临场地、师资的局限。因此,更为重要的问题是,我国应该加大对学校(包括大中小学)的基础体育设施投入,让想把游泳作为必修课的学校有场馆开展教学,否则,对场馆匮乏的学校来说,讨论要不要把游泳作为必修课这个话题,是奢侈的事——他们对清华有那么好的游泳条件只有羡慕的份儿。
  (摘自《北京青年报》,作者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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