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1月16日讯(记者 赵念东) 一男子因盗窃曾被劳动教养和多次判刑入狱,但却不思悔改,出狱后接着实施犯罪,被抓后即被判刑入狱,成年后大部分时间在看守所和监狱中度过。而这次刑满释放不到两个月,重操旧业,盗窃沿街门市和汽车内财物。目前,该男子被开发区警方提请逮捕。
11月10日早晨,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接到市民李先生报警,其称在中华路北侧赵堂社区经营的门店被撬,被盗现金2000余元、香烟5盒。和平路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案侦查,民警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天网”监控视频,发现了作案男子。和平路派出所同分局视频便衣侦查中队结合展开深入调查,民警通过视频分析和走访调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于13日上午将闫某抓获归案。
据市开发区公安分局和平路派出所民警陈启银介绍,犯罪嫌疑人闫某自2008年开始实施盗窃违法犯罪活动,曾被劳动教养和多次判刑,却不思悔改,出狱后接着实施犯罪,被抓后即被判刑入狱,成年后大部分时间在看守所和监狱中度过。2008年因盗窃被判刑四年,2012年因盗窃被劳动教养,2014年因盗窃被判刑8个月,2015年因盗窃被被判刑1年,2016年12月因盗窃被被判刑,2017年9月29日刑满释放。
自闫某9月29日刑满释放后,多次在城区盗窃作案,共作案6起,盗窃沿街门店2家(另有3家门店没撬开门锁),砸车玻璃盗窃4辆轿车车内物品,盗窃现金、香烟等物品若干,损坏财物一宗,涉案总价值四五千元。
11月16日,犯罪嫌疑人闫某被菏泽开发区警方依法提请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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