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鲁全国政协委员、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
建议适时推动制定《公益诉讼法》
2018年03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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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3月15日讯(记者 陈玮)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虽然已经确立,但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还有待完善。”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说,今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应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并推动制定《公益诉讼法》,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为统一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操作依据。
  王效彤表示,新时代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的新要求、新目标、新任务。山东检察机关要以公益诉讼工作为重要抓手,助力绿色发展深入推进,护航美丽山东建设,在污染防治攻坚战、山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中积极贡献检察力量,以更好的作为回应人民群众对绿水青山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
  王效彤提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虽然已经确立,但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仍相对原则。例如对于监督范围的拓展、检察机关的调查权及保障措施、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和结案方式以及环境修复资金的监管和鉴定制度等需要进一步规定和完善。
  王效彤建议,应注重归纳两高司法解释适用过程中的经验,及时发现和总结司法解释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围绕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权利义务、程序构建、相关配套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形成具有可复制、可推广意义的诉讼规则。在此基础上,适时推动制定《公益诉讼法》,将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均纳入专门法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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