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使用好专项扶贫资金,加快项目建设,加强扶贫项目建设和管理,确保项目收益惠及贫困户,张寨镇党委政府根据《山东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和《莘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在张寨镇14个省级重点村庄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成立了有党员、老干部、贫困户代表和村干部组成的村级扶贫理事会,制定了村级扶贫理事会章程,并进行了张榜公示。理事会在村两委的领导下负责监督村庄的精准扶贫工作,服务于贫困户的职责,具有参与、服务、协调、评估认定、建议、监督职能。理事会的建立,必将对张寨镇14个有扶贫项目的省定贫困村的项目建设、收益发放以及其他扶贫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冯社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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