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电缆被刑拘谎报案情亦被罚
2018年07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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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2日讯(通讯员 于美娇 费聿凡) 7月3日凌晨3点,长清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起报警,报警人董某利和张某锋称,两人所在的建筑工地遭人抢劫,多名手持钢管的男子从工地内抢走了两捆电缆。接警后,崮山派出所联合刑警大队迅速展开调查取证。
  民警实地勘查案发现场,详细询问两名报案人案发经过,同步调取了周边监控录像。案发当天下午,当民警正在研究案情时,犯罪嫌疑人马某浩、郭某光、徐某全、郭某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4人自称是当日凌晨在建筑工地盗窃电缆的作案人,民警随即将其控制。
  经警方查明,案发工地丢失的电缆并非被抢劫,而是被盗窃,报案人董某利和张某锋因担心被单位领导处罚,谎报案件事实,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进而误导了公安机关办案侦查方向。随后,董某利和张某锋主动投案,向警方如实陈述了谎报案情的违法事实。
  7月9日,经长清公安分局批准,崮山派出所依法分别给予谎报案情的董某利、张某锋行政拘留3日、罚款200元的处罚。马某浩、郭某光、徐某全、郭某华4人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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