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执行后,商场、医院停车场要收费?市物价局回应——
新标准不强制原免费停车场收费
2014年02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泰安2月18日讯(记者 陈新) 是否所有公共停车场都将收费?医院、学校停车收费合不合理?不少市民对新出台停车场政府定价标准有疑问。18日,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回应,实施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主要指道路停车泊位,医院停车凭当日就诊证明应免费,学校内部停车场原则上免费。    
  17日,市物价局出台景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车站停车场、事故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政府定价标准。新标准将于3月1日开始执行。
  “公共停车场政府定价标准出台后,是不是所有公共停车场都会按此收费呢?原来不收费的停车场会不会也收费呢?”市民刘女士来电咨询道,泰安市物价局收费科工作人员解释,公共停车场主要指道路停车泊位和广场停车场等政府划定的占用市政公共用地的停车场,新标准不强制原免费停车场收费。
  “现在不少医院停车都要收费,不知道合不合理?”市民刘女士表示,公立医院收停车费让不少人感觉难以接受。泰安市物价局收费科工作人员介绍,按照2009年省物价部门规定,在公立医院停车场停车凭当日就诊证明免费,无当日就诊证明者按照政府指导价格收费。
  “学校内停车收费是否合理呢?”市民张先生反映泰城某大学校园停车需要收停车费。泰安市物价局收费科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新的《泰安市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学校等设立的内部停车场及体育馆、会展场馆等配套停车场,原则上不得收费,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收费的,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