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首推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
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市级将给予保费一半的补贴
2015年07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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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8日讯(记者 王永军) 近日,烟台市民政局和烟台市财政局正式发文,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为减轻养老机构负担,引导和鼓励养老机构积极投保,市级将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缴费给予一半的补贴。 
  “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将有效分担养老机构和被服务老人的风险。”据介绍,以前假如老人在养老机构出现意外伤害,处理起来十分困难。有了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之后,将由保险公司在约定的项目及限额内给予补偿。 
  所谓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是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在接受养老机构服务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出现人身伤害时在约定限额内给予赔偿的一种责任保险。该险种可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在烟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含莱阳市)经民政部门许可的养老机构,均可投保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养老机构须于每个保险年度起保日之前办理投保手续并缴纳保险费用,方可申请该保险年度的政府配套补贴。 
  养老机构是综合责任保险缴费的责任主体。为减轻养老机构负担,引导和鼓励养老机构积极投保,市级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缴费给予50%的补贴。 
  凡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在机构住养、护理、活动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老年人人身伤害,养老机构由此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约定的项目及限额内给予赔偿。 
  具体包括人身伤亡(包括残疾和身故)保险金、医疗费用、住院津贴、紧急救援费用、法律费用、第三者责任等。具体赔付项目及赔偿金额以正式保单为准。 
  随后将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1家保险公司,承担全市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业务,全市统一基准费率、统一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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