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学车要走新路线
交警部门发布公告,就学车线路及要求作出规定
2015年07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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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8日讯(记者 柳斌 通讯员 曹杰 蒋楠)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规范教练车道路训练秩序,提高道路交通效率,烟台市交警支队发布公告,就各县市区教练车训练路线进行规定,今后驾驶员学车要在规定路线内进行。 
  根据规定,教练车训练时间为24小时,教练车不得在驾驶人考试路线训练。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 
  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据介绍,该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往有关教练车训练道路和时间及限行道路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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