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损费不能一摊了之
2016年03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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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燮

  近日,家住长清花苑小区的王女士来电反映,他们小区的居民每户每月都要向小区物业多交3方水费,物业称之为“水损费”,王女士觉得这钱收得不合理。(详见《齐鲁晚报》3月4日E03版)
  管网跑冒滴漏,造成水损无底洞,这在任何城市都是个大难题。因水损造成的欠费、停水等问题,不只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也困扰着水务企业的正常运转。如弃之不顾,将是一个不小的隐患。
  其实,用水自然就有水损,这一点无可非议。对于三方水损,居民嫌多不愿接受,物业则说有缺口。“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从报道上看,居民也不是不通情达理,只是觉得总水表与分水表有多少差额,总得有个说法再去平摊。这种要求一点都不过分。
  产生水损的主要原因无外乎三个,即分表计量不准;部分用户变相“盗水”;管道破损,直接造成水损。从这一点上说,水损矛盾,物业自然不能简单地一摊了之,应把工作做细做实才对。 
  首先,物业要加强法制宣传,杜绝“盗水”。针对个别用户利用老式水表灵敏度不高、滴水不转的缺陷,打擦边球,以达到“节水”的目的,物业可为其更换新式高灵敏度防滴漏水表。二是针对地下供水管网老化、跑冒滴漏严重,物业要加强检查,及时维修,排除滴漏。三是物业要公开水损和公摊产生的原因及数量,让居民明明白白交费,最终达到和谐局面。四是物业要及时与政府及专业部门沟通,寻求政策及技术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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