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本月集中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2016年03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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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0日讯 (记者 于鹏飞) 记者10日从莱芜市绿化委员会了解到,为认真贯彻十八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莱芜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步伐,迅速掀起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高潮,莱芜市绿化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本次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时间安排在3月份,参加人员为莱芜市男性11至60周岁、女性11至55周岁,且具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人员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自行组织并携带植树工具到各区建立的义务植树基地参加义务植树活动。苗木原则上由林权所有者提供,亦可由义务植树责任人根据基地规划设计要求在征得林权所有者同意后自备;活动内容包括整地挖穴、植树造林、抚育管理等。
  据悉,活动地点分为五个,莱城区植树地点:吉山林场峪门分区龙堂寨、高庄街道长勺路南延段及南外环路、凤城街道城西工业园两条南北方向路;钢城区植树地点:寄母山林场铁车分区黑石涧;高新区植树地点:鹏泉街道孔家庄村蟠龙山;雪野旅游区植树地点:雪野镇富家庄村猴子沟;经济开发区植树地点:张家洼街道于家庄村。
  值得注意的是,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操作,各级林业、园林主管部门要派出技术人员对义务植树活动进行技术指导。植树前,要先整地挖坑,待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再进行苗木栽植;栽植时,必须使苗木根系舒展、培土密实、浇足水分;栽植后,整好树盘、扶正苗木。林权所有者要做好义务植树栽植苗木的抚育管理工作,确保栽一棵活一棵、造一片绿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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